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强化大学生创业实践,根据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我校即将启动2025年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创业训练项目
在导师指导下,学生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二)创业实践项目
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学生团队采用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一)学生以团队向学校提出申请,鼓励跨层次、跨年级、跨专业组建团队,每队3-5人,团队成员均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以大二、大三为主体,大一学生为辅。
(二)每个项目应有1-2名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项目。
(三)已注册公司的创业实践项目优先立项。
(四)已结题或通过中期检查的创业训练项目申请创业实践项目优先立项。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团队填写《重庆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学院审核申报材料,并进行初评。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提交的项目进行评审,经学校批准后确定立项项目。
(四)项目正常实施时间为一年,学校将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题答辩,分阶段考察项目开展情况,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和结题答辩方可予以结题。
(五)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需提交完整的商业计划书、路演PPT,项目成果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类比赛,需获校级创新创业类大赛银奖及以上奖励。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需提交完整的商业计划书、路演PPT,完成工商注册,项目成果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类比赛,需获市级创新创业类大赛铜奖及以上奖励。
(六)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批拨付的方式分两次由创新创业学院集中管理。校级创业训练(实践)项目立项经费为1000元;校级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经费为3000元。创业训练(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给予50%资助经费,结题验收后拨付剩余资助经费。
四、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积极申报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按要求填报申报书等材料。
(二)2025年9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经审核盖章的各项目《重庆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和《2025年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D102办公室,电子文档请邮件发送至984793970@qq.com邮箱,申报书提交word文档,以“项目名称+学院+主要负责人姓名”命名。
附件:1.重庆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申报书
2.2025年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9月11日
(联系人:白航,联系电话:13594027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