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二届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的通知

2024年12月02日 23:13  点击:[]

关于第十二届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细则》《关于申报第十二届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2月11日开展第十二届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实施。

二、验收对象

第十二届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团队中期检查意见为通过、继续执行的项目,中期检查自动放弃的项目不再组织结题。

三、项目结题验收内容

(一)项目组按照申报书要求提交研究成果,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需提交完整的商业计划书、 路演PPT,校级创新创业类大赛银奖及以上奖励证明材料,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需提交完整的商业计划书、路演PPT,完成工商注册,市级创新创业类大赛铜奖及以上奖励证明材料。

(二)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重庆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项目结题报告》、结题信息汇总表、成果材料清单(附件1、附件2、附件3),报告内容应包括上述验收内容的详细说明及支撑材料(如相关文档、照片、视频等)。

四、检查形式

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现场答辩验收,评定项目验收成果。结题答辩各团队按照商业路演准备汇报PPT,汇报时长4分钟,评委问答2分钟。

五、时间安排

材料提交:请各项目团队于2024年12月9日前,将结题验收报告电子版(PDF)(附件1)、结题相关表格(附件2、附件3)、路演PPT邮件发送至CQUST_cxcyxy@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编号+负责人+结题验收报告”。

学校将于12月11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评审结束后一周内向各项目团队反馈评审结果。

六、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结题验收工作,督促项目团队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并积极配合学校的评审工作。

自本届起不再接受延期结题申请,请项目团队认真对待结题检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完成。

资助经费在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授权指导教师报账。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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