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庆市第六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017年11月22日 10:32  点击:[]

各学院:

为了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激发大学生的创业激情,全面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关于举办重庆市第六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文化实践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2017〕19号)和《关于举办“农商行·创业贷”重庆市第六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渝教学函〔2017〕24号)文件精神,决定于近期开展重庆市第六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创业,成长成才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及毕业两年内(2016届及以后)的本科生、研究生。

(二)参赛条件

大赛以创业团队或企业为单位报名,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初创组项目负责人为在校大学生,成长组为已注册企业且法人为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允许跨校、学院组建团队参赛,对于跨校组队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每名成员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项目。

(三)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主要从事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特色效益农业等方面的业务。参赛项目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须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在报名时需提交营业证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简介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比赛方式

(一)比赛分组

校内选拔赛分为甲组和乙组。各团队报名项目曾获得过创新创业类大赛市级及以上奖项的项目,进入甲组;未获得过创新创业类大赛市级及以上奖项的项目,进入乙组。甲组不再进行校内选拔赛,乙组将进行校级初赛和校级决赛。最终根据各组比例等分配和确定晋级市级比赛名额。

(二)校级初赛

校级初赛为计划书评审。按照通知要求将《创业计划书》和《创业计划书(简本)》报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学校组织专家对团队的《创业计划书》和《创业计划书(简本)》评审打分,得分排名前20团队(企业)进入校级决赛。

(三)校级决赛

校级决赛通过“创业计划书优化”、“团队项目现场展示及答辩”两个环节进行,成绩优异的团队获胜(决赛成绩=创业计划书优化×40%+现场展示及答辩分数×60%)。

四、大赛流程

(一)报名阶段(11月22日—11月30日)

所有参赛团队均由所在或毕业学院组织发动,并在本次大赛官网“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网”(cy.cqbys.com)、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平台(jrzhuxue)或重庆广电集团官网“视界网”(www.cbg.cn)、“重庆手机台”(sj.cbg.cn)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未在大赛官网报名者无参赛资格。

所有报名团队于11月30日下午17:00之前,将《创业计划书》和《创业计划书(简本)》报送至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H110),电子版发送至xgb@cqust.edu.cn邮箱。

(二)校级初赛(12月1日—12月4日)

校级初赛由学校组织专家对乙组团队报送的《创业计划书》和《创业计划书(简本)》进行书面评审。初赛共产生20支团队(企业)进入校级决赛。

(三)校级决赛(12月5日—12月7日)

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一)本次校级决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根据学校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创新奖学金评定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获奖项目给予表彰奖励。

(二)根据参赛情况和获奖情况,评选表彰优秀组织奖2个、优秀指导教师5名,给予表彰奖励。

(三)根据学校学生综合素养学分认证办法和转换学分认定办法,对获奖学生予以综合素养学分认定和专业学分转换。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要从主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治高度,按照重庆市教委和学校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本次大赛参赛组织工作。

(二)精心指导,做好保障。各学院要根据学生项目特点和参赛要求,选派优秀教师参与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指导教师、参赛学生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掘作品内涵,提升参赛作品质量。在参赛、培育过程中,要为学生参赛提供必要条件,切实做好参赛保障。

学生工作部 教务处 团委 研究生处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众创空间建设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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